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清代蒙古各族人民抗击英国侵略军的战斗之一。1842年,英国侵略军编成先锋舰队和5个纵队,每个纵队有8至12艘运输船只,由一艘战舰率领,共有军舰、船只70余艘侵入长江,到达江苏镇江。7月14日,英军摧毁
书名。《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中元史语解部分。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高宗敕撰。24卷。分帝名(附后妃皇子公主)、宫卫(附军名)、部族(附国名)、地理、职官、人名、物名七门。号称“以蒙古语正《元史》
1499—1551蒙古※朵豁剌惕部※异密。※叶尔羌汗国开国元勋赛亦德·马黑麻之侄。身居叶尔羌汗国要职,预闻军国大政,并率军出征,娶萨亦德汗之女,赐号古列根(驸马)。拉失德汗于1533年继位后,翦除朵豁
书名。清军镇压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纪事。亦名《平定粤寇纪略》或《荡平发逆图说》。18卷。清杜文澜(1815—1881,字小舫,秀水,今浙江嘉兴人,汉族)撰。作者奉湖广总督之命,据各地奏报、清廷谕旨、邸报及
见“答里忽”(2239页)。
明代僰人反明首领。四川叙州(治今四川宜宾市东北)人。身材魁伟,通汉语,晓汉文。正德十二年(1517),与彝族妇女米浪联合,自称蛮王。率乌撒(今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芒部(今云南镇雄县)、筠连(
藏传佛教萨迦派首领的称号。藏语称“萨迦曲杰”。自乌思藏款氏家族贡觉杰布(1034—1102)建萨迦寺,创萨迦派起,经公哥宁波、萨班·公哥坚藏、八思巴,使该派大兴,成为政治上统治全藏,宗教上成为藏传佛教
书名。金王若虚撰。卷数不详。主要记贞祐元年(1213)八月至元光二年(1223)十二月宣宗一朝有关史事。正大五年(1228)十一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宣宗纪》。
官名。旗缺。清代守卫行宫的包衣官弁。康熙(1662—1722)间设,正六品,副职正七品,委署正八品。率府属兵丁看守行宫,由行宫总管分辖。东西北三路与热河一带各行宫,或设千总几十、兵丁数百(如热河行宫、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