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见“东厮里门”(515页)。
见“诺雷部”(1953页)。
清代东北宁古塔一带满族的一种水上运载工具。出现较早,《明一统志》卷89已有记载。其制为3舵,由5块木板拼造,结合部不用灰麻,钉以木,水渍则塞以青苔。一般载10余人。运行时,常有一人手持青苔以待,防备漏
?—187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穆尔察氏。都统穆克登布曾孙。荫生出身。咸丰元年(1851),擢广东高州镇总兵。后参与镇压罗镜凌十八起义,赐号“安巴图鲁”,擢广西提督。随徐广缙援湖南,与向荣分路追剿
?—1665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崇德三年(1638),从安平贝勒杜度征明。至山东,攻利津县,先登克其城,以功赐“巴图鲁”名号,授牛录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从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
金代兵种之一。金宣宗时(1213—1223),由河朔诸路回纥及乃满(即乃蛮)、羌人、吐谷浑和被蒙古俘掠逃归的汉人组成。不问鞍马有无、译语能否,选骑射优者充当。以石抹燕山奴、蒲察定住统之。待遇优厚,粮饷
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奉命率500余人使魏朝献。此庞大使团之行,似与勿吉背魏西逐夫余事有关,以窥察魏之对策。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中宗昭文帝李寿年号。公元338—343年,凡六年。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县公良等地佤族村寨的母系氏族(家族)分支残余组织。村寨中的每个家庭分别属于不同的“尼阿英”,有公有的土地称“坤马”,头人称“奴木尼阿”,由妇女世袭担任。至解放时原始母系氏族(家
书名。清汪辉祖辑,其子汪继培补。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取辽、金、元三史中同名者分别辑录。辽金以名为纲,而以异姓者分列于后。元以蒙古、色目及辽金部族为主,而以汉姓者附存之。首字以韵相次,次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