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什罕伯克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清朝通典”(2112页)。
见“循化”(2258页)。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1639—1703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武功郡王礼敦曾孙。顺治十二年(1655),由三等侍卫进一等。康熙八年(1669),授兵部督捕侍郎。十年,迁吏部侍郎。十三年(1674),以吴三桂陷湖南,奉命赴
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袜子”。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的传统冬用袜,常于穿靰鞡鞋时穿之。
元朝将领,唐兀氏。著名弓匠小丑之孙。曾从万户也速䚟儿、玉哇赤等累战有功,授前卫亲军百户。积官昭信校尉、芍陂屯田千户所达鲁花赤,后以病退。
见“罗布桑纳木札勒”(1424页)。
?—1181金大臣。本名斡鲁古,亦作讹鲁古,字子敬。女真族。唐括氏。好学,通经史,工词章。贞元(1153—1156)中,官至临海军节度使,入为翰林侍读学士,改浚州防御史、彰化军节度使。大定(1161—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藏语音译,意为“章饰”、“告身”。是吐蕃用以区别其官员等级的标志。其官员之“爵位则以宝珠、大瑟瑟、小瑟瑟、大银、小银、大䃋石、小䃋石、大铜、小铜等为告身,以别高下。”又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