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佛阿拉”(1096页)。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对其附近一些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和经济剥削的组织。详见“卡西双火圈”(547页)。
1772—1826中国伊斯兰教北庄门宦创始人。经名豪木钗。甘肃东乡(今甘肃东乡族自治县)人。东乡族。出身农民家庭。幼时在清真寺念经,后在河州城(今甘肃临夏)八坊老王寺攻读阿拉伯文,学识出众。初在东乡地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元年(656)左右以处木昆部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位于今新疆额敏河流域。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解放前新疆乌兹别克族商行名。1883年塔什干乌兹别克族吐尔逊巴巴创办,位于乌鲁木齐。初由其亲戚艾则孜阿吉·沙木克江和伊敏江巴依经营。伊敏江巴依留住塔城,经营加工业。由于善于经营。加工精细,生意极为兴隆
童学名。清前期为普及一般旗人子弟教育,于八旗官学之外所增办的学堂。原为照顾无力延师及龄学童得以入学而设。康熙三十年(1691),以佐领为单位各创立一学,以称义学。雍正二年(1724),以八旗左右两翼各
见“萧仲宣”(1993页)。
书名。清沈曾植撰。15卷。清代自钱大昕抄录校正《元朝秘史》后,继起者多从史地考证,史事笺证注释等方面究研《秘史》,此书即其一例。作者引证正史、方志、碑铭、私人文集等资料不下数十种,以对音方法考释15卷
西夏军队中的随军杂役。为军卒中第三等。西夏男子15岁为丁,2丁中除1人为正军外,另一较弱者充任。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农主、帐门后宿、内宿后卫负担战具配备相同,有弓一张、箭20支、长矛杖1支;
即“伯咄部”(10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