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科达
见“和硕达”(1446页)。
见“和硕达”(1446页)。
1657—1735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赫舍哩氏。岱衮子。顺治十八年(1661),袭骑都尉。康熙二十三年(1684),迁护军参领。三十三年(1694),擢内阁学士。同侍郎珠都纳等往会盛京将军,发海运
明朝授予灵藏地方(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部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东南部)藏族政教首领的封号。永乐四年(1406),其僧著思巴儿监藏遣使入朝进贡,命其为灌顶国师。五年,封为赞善王,国师如故,赐金印、诰命
北周静帝宇文衍(后改名阐)年号。579—580年,凡两年。
见“夜落纥”②(1497页)。
见“奥失部”(2252页)。
见“阿拉善额鲁特”(1243页)。
即“仰华寺”(801页)。
?—1641清初将领。蒙古镶红旗人。世居巴林部。以地为氏。初授骁骑尉。崇德三年(1638),从多罗贝勒岳讬征明,率护军防守七昼夜,破敌。六年(1641)五月,随睿亲王多尔衮围锦州,战明总督洪承畴援军,
见“和硕特西右翼中旗”(1453页)。
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改革吏治、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俗称李特约法三章。永宁元年(301),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为严明纪律,整顿军队,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