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鲁思
①元明时期蒙古的大领地。蒙古语音译。亦作兀鲁昔、兀鲁孙等。原意为“百姓”。随着蒙古部族、民族、国家的产生,也表示部族、民族联合体,并有了国家的含义。如蒙古部落联盟称为“蒙兀儿兀鲁思”。蒙古汗国建立后,称整个汗国为“大蒙古兀鲁思”。又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分封给诸王的领地、属民亦称为兀鲁思。自成吉思汗建立万户、千户制后,万户、千户成了蒙古社会军政合一的组织形式,也具有领地、领民的性质,故兀鲁思较多地表示“国家”的意思。元亡,蒙古地区陷于分裂、割据和战乱状态,社会结构发生急剧变化,在兼并战争中不断发生分化或重新组合。作为领地的万户、千户组织被兀鲁思和※鄂托克代替。万户(土绵)是作为兀鲁思的军事组织形式存在,二者互相通用,也犹如千户被鄂托克代替,但由鄂托克的壮丁组成※和硕军队,以适应频繁、激烈的战争。兀鲁思又由若干小领地鄂托克组成,其首领为可汗、济农、汗、大台吉或异宗领主(赛特)中的太师、丞相等大领主。达延汗统一蒙古后,东蒙古大多数异宗领主(赛特)的领地、属民被达延汗诸子接管,卫拉特(瓦剌)等部则仍保留着赛特领主统治兀鲁思的局面。清代建立盟旗制度,取消了兀鲁思,以防止其范围及领主权势的扩大。 ②哈萨克汗国时期(15世纪中期-19世纪初)社会组织。即“领地”或“部落联盟”之意。由数个※阿洛斯(部落)组成,具有地缘性质,某一地区若干部落即成为一个兀鲁思。其头目为苏丹(君主、王),只有托列(贵族)才能充任,多由可汗之子弟或宗室担任此职。苏丹不仅是各兀鲁思行政长官,同时也是军事首领。一般管辖10万人左右,拥有2一3万至5万军队。由若干兀鲁思组成※玉兹,时共组成大、中、小3个玉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