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汉语白话
又作元代汉语、元代白话。元代部分汉文文献中一种表达当时汉语白话的特殊体裁。元代敕旨文告等传世的汉文文献直译自蒙古文文献,而此类蒙古文文献又多有以蒙古语转译自汉文辞句者,故在语音、词汇、语法构成方面形成一种特殊体裁。例如谓“奉天承运”为“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不得违悖、违者治罪”,称为“无体例勾当休做者,做呵,他更不怕那甚么。”这种元代汉语白话还对当时的小说、戏曲等文学作品有所影响。明代早期汉文文献还有使用,后渐恢复用文言。故有此称。
又作元代汉语、元代白话。元代部分汉文文献中一种表达当时汉语白话的特殊体裁。元代敕旨文告等传世的汉文文献直译自蒙古文文献,而此类蒙古文文献又多有以蒙古语转译自汉文辞句者,故在语音、词汇、语法构成方面形成一种特殊体裁。例如谓“奉天承运”为“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不得违悖、违者治罪”,称为“无体例勾当休做者,做呵,他更不怕那甚么。”这种元代汉语白话还对当时的小说、戏曲等文学作品有所影响。明代早期汉文文献还有使用,后渐恢复用文言。故有此称。
沙俄侵略军屠杀中国边地居民的事件。海兰泡位于我国黑龙江省瑷珲地区五道霍洛对岸,为精奇里江口西岸及黑龙江北岸所夹的半边盆地。原是中国领土孟家屯和黄河屯。1856年,沙俄以武力强行占领,改为乌斯特(结维斯
即“术堵”(490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满汉语合称。“阿敦”意为“牧群”;※侍卫(属官员),从侍卫处拨出,初隶阿敦衙门,后隶上驷院。后金(1616—1635)时代,称“阿敦虾”(※虾即侍卫)。参见“阿敦”(1198页)。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锡伯族婚礼主持人。意为“迎亲爹”。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婚礼前夕,男方须聘请亲戚中有声誉、善于辞令、属相与新娘不相克的男女各一位,担任“奥父”和“奥母”,由其共同主持和交涉有关迎亲事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之后裔。名赞丘德。纳卡德哇之子。初居今阿里,后率众移居亚泽地区(在今尼泊尔境),称亚泽王。在亚泽继续发展佛教。其后裔始终与卫藏保持政治及宗教关系。其孙曰乌麦曾为大昭寺建金顶。传至阿孜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长子。初为一等台吉。乾隆十七年(1752),赐公品级。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屯驻乌哈尔和硕,并收
明代湖广保靖州土官。土家族。保靖州(今湖南保靖县)两江口长官※彭胜祖子。弘治十年(1497),入粟嗣父职。十四年(1501),奉调随征贵州普安彝族女首领米鲁,破大小盘江、陆卜、毛口等处,救出被虏杨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