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书名。有关清代西藏史书。乾隆朝官修。纂成未刊,有手抄本,共26卷。方略体裁。记述乾隆五十三年(1788)七月至五十四年十一月廓尔喀侵入西藏之经过。内容系依当时驻藏官员奏疏及清帝谕旨,按日汇编,详记始末
即“段智廉”(1699页)。
?—178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台褚勒氏。以前锋马甲从征伊犁,护哈萨克使入京擢蓝翎侍卫,迁二等侍卫。乾隆三十四年(1769),以经略大学士傅恒征缅甸,率索伦兵攻老官屯。三十六年,从定边右副将军温福
1886—1935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经师、天文历算家。字诚。河南洛阳人。回族。幼孤,家贫,科考未成,转经商。后入学读经。历从陕西、河南各大“阿林”(学者)研习教典,造诣甚深。宣统二年(1910)主持洛宁
即“巴补”(404页)。
唐代吐蕃文书。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考古队于1959、1973及1974年先后发掘。多为木简,亦有少量纸写文书及写于髂骨上的骨片。这些出自新疆婼羌(今若羌)米兰地区的木简、文书原件,今藏新疆维吾尔
河北真定人赵佗入主南越后自称。秦末天下大乱,南海龙川县令赵佗乘机以武力兼并桂林、象郡,于汉高祖四年(前203)建立南越国。因身处越人居地,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除以当地故俗管理其地外,并亲“弃冠带”,仿效
蒙古传统靴的一种。与※不里阿耳靴(皮质蒙古靴)不同,一般选用结实耐磨的布料制作。心灵手巧的蒙古妇女以精细的刺绣技艺在靴面的不同部位绣上各种蒙古族风格的花纹图案,层次分明。男靴质朴大方,衬托蒙古族男子豪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瓜什则加萨尔雪扎图丹群科”,意为“瓜什则加萨尔圣教法轮讲经院”。在青海同仁县瓜什则乡。建于明代,据《噶丹嘉措传》,瓜什则噶居活佛于瓜什则地方建寺和禅院(即秀古宁寺),后由瓜什则铁念
见“嵓母部”(22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