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清末政区名。全称“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
见“朱驹波”(792页)。
即“诺曷钵”(1954页)。
参见“更六兀”(1048页)。
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随着生产和交换发展自然形成的定期初级市场。即集市。一般是选择一块较为平坦适中的地点,作为交易场所,初无店,亦无其他设施。每逢街日,附近各个村寨的人(包括不同民族)携带自己生产或采猎
赫哲族旧时选定新萨满及其接受神术训练的仪式。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民间相信,新萨满的产生是神的旨意。凡年令在15—16岁至24岁之间的男女青年患精神病之类的病症,久治不愈,经萨满跳神仍不
见“庆云山”(879页)。
即“窟说部”(2410页)。
清朝宗室。又名普萨保。满族,爱新觉罗氏。康熙帝第八子廉亲王※允禩子。著有《皇清通志纲要》6卷及《松下堂目下旧见》6卷。
金代村社中主首的辅助人员。佐主首巡警盗贼。详见“主首”(6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