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宰相府
见“宰相府”(1949页)。
见“宰相府”(1949页)。
①清政府赐予达赖、班禅等的金属册文。顺治十年(1653),五世达赖进京朝觐,于代噶接受册封,其册文刻于金制之叶片(呈长方形)上,各叶片间以金环连接,诸片可折叠,谓之“金册”。此后,历世达赖受册封,均有
见“番役”(2264页)。
见“廪君”(2563页)。
清末新疆茶叶贸易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伊犁将军长庚为防止俄商违约倒灌俄茶,奏准设立。初为官、商合办,资本60万两。其中官股20万两,余由汉、回商民认购。专售牧民所喜之晋茶,销售范围为伊犁、塔
明朝授予灵藏地方(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部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东南部)藏族政教首领的封号。永乐四年(1406),其僧著思巴儿监藏遣使入朝进贡,命其为灌顶国师。五年,封为赞善王,国师如故,赐金印、诰命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裕固族地区喇嘛教黄教寺院。又称“经窑寺”。位于今甘肃省肃南县大河区亚乐乡。建于清顺治(1644—1661)年间。乾隆六年(1741)重修。属青海互助县佑宁寺土观活佛管辖。为五个家(部落名)宗教活动中心
见“常衮”(2042页)。
即“烘和图池”(1927页)。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酋长、头人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五品。其职责为守土安民,查究抢掠不法,贡献方物,统帅土民、土兵随官军征战或服力役。其承袭、革除、拔擢、降调隶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