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见“鞑靼”(2488页)。
元代海南岛最高行政机构。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所在琼山(今海口市)。隶湖广行中书省。二十八年(1291),改为琼州路军民安抚司。天历二年(1329),改乾宁军民安抚司。
西羌的一支。参见“黄羝羌”(2021页)。
即“合懒路”(835页)。
1837—1892清末文学家。汉姓宝,名衡山,字润亭,乳名哈斯朝鲁。内蒙古卓索图盟土默特右旗(今辽宁北票下府乡)人。蒙古族。协理台吉※旺钦巴勒第七子,人称“七哥儿”。出身贵族世家。幼年从塾师学蒙、汉、
青海省方志,清龚景翰编撰,金台人李本源校。景翰、字海峰,一字惟广,福建闽县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平凉知县调署循化。全书8卷,28个子目。成书于乾隆五十七年。青海人民出版社依据甘肃省图书馆所藏清
指吐谷浑人训练的能随音乐起舞之马。似今马戏团中能表演杂技的马匹。常向宋、梁、西魏等政权进献。宋大明五年(461),吐谷浑王拾寅尝遣使献舞马于刘宋。唐玄宗时亦曾于宴会上表演舞马为娱。唐诗人李商隐《思贤顿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
见“仇由”(320页)。
385—407十六国时期后燕国君。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字道文,小字长生。后燕国君※慕容垂少子。初封河间王。晋隆安二年(398),兰汗篡立后,受封辽东公。慕容盛即位后,改封河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