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特普扎布
清末民国时官吏。蒙古正白羊群旗人。幼年在私塾读书,学蒙文、满文。16岁任苏鲁克长。20岁任正白牛群旗副总管。光绪二十六年(1900),奉命向清政府奉送贡品,到北京,时值八国联军与义和团混战,无人收贡,又将贡品送至西安,获清政府重赏。升为牛群旗正总管。不久,封为达里冈崖牛羊群三旗总管。1912年在达里冈崖战斗中被蒙古军捕获,入狱。1915年出狱。1916年任明安牧场场长。1917年任中华民国蒙藏院副院长。1936年任察哈尔盟盟长。1939年至1944年前后,任蒙疆自治政府政务院院长。
清末民国时官吏。蒙古正白羊群旗人。幼年在私塾读书,学蒙文、满文。16岁任苏鲁克长。20岁任正白牛群旗副总管。光绪二十六年(1900),奉命向清政府奉送贡品,到北京,时值八国联军与义和团混战,无人收贡,又将贡品送至西安,获清政府重赏。升为牛群旗正总管。不久,封为达里冈崖牛羊群三旗总管。1912年在达里冈崖战斗中被蒙古军捕获,入狱。1915年出狱。1916年任明安牧场场长。1917年任中华民国蒙藏院副院长。1936年任察哈尔盟盟长。1939年至1944年前后,任蒙疆自治政府政务院院长。
见“招仙塔”(1375页)。
指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的马散大寨及由该寨迁出的人所辟的所有村寨。只是当地人的一种流行说法,非通常所指的部落。传说很久以前,永欧、阿芒、亚木等三姓最早迁到西盟西北的马散建寨,后又迁来西俄、彭克依、永格莱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巴隆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闲散台吉色布腾博硕克图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见“阿大何”(1199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亦作巴核、穆戈。珞巴族巫师被认为是人和鬼神之间的特殊“使者”。以祭祀或驱赶※鸟佑(鬼魂)、卜卦、施行巫术等方式,为人祛危求安、免灾招福。非世袭。一般由神经失常或患重病之男女在
见“忧位居”(1118页)。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
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郡王扎拉丰阿长子。初尚县君,封固山额驸,县君卒,复尚乡君,留固山额驸秩。乾隆四十四年(1779),授一等塔布囊。四十七年
1290—1364元代乌思藏著名学者,藏传佛教布鲁派(亦称夏鲁派)创始人。一作布敦,元代文献作卜思端。藏地方之夏卜麦人。幼年在当地出家,从噶举教派上师学法,取得成就,更兼学噶当教派、萨迦教派等显密教法
景颇支语音译(载瓦支语称“准”)。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奴隶的称谓。其来源通过买卖、人身抵债、掠夺等。一般分为“星南木样”(家内奴隶)和“昂木样”(家外奴隶)。前者与主人同居,随主人姓,称主人为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