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喜海顺
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图什业图旗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袭札萨克和硕亲王。1914年与清皇族肃亲王之女金孟显珍结婚。后得到袁世凯的赏识。1920年认张作霖为义父。1932年9月,任伪满洲国兴安南省省长。1933年,因对日本人有不满表示,被解职。1944年秋在科右中旗病逝。
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图什业图旗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袭札萨克和硕亲王。1914年与清皇族肃亲王之女金孟显珍结婚。后得到袁世凯的赏识。1920年认张作霖为义父。1932年9月,任伪满洲国兴安南省省长。1933年,因对日本人有不满表示,被解职。1944年秋在科右中旗病逝。
见“李嗣源”(1043页)。
参见“孜洛布扎”(1265页)。
?—1488明朝土族西府土司。世居青海西宁。元西宁州同知※李南哥之裔,※李英侄,李雄子。明宣德四年(1429),升陕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因功累迁都指挥使。正统元年(1436),奉旨挂镇西将军印,充总兵
清末新疆叶尔羌农民暴动领导人。叶尔羌(今莎车)人。维吾尔族。同治元年(1862),因不堪阿奇木伯克阿克拉依都的无理摊派,向当地政府请求免除,遭到阿奇木伯克毒打,遂率当地维吾尔族农民暴动。因叶尔羌参赞大
元明傣族土司名。至元十二年(1275)置威远州,后改为威远蛮棚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平云南后,改为威远州。十七年(1384),升为威远府。后为麓川思伦法所并,命其部下刀算党统其地。三十一年(13
见“崇德可汗”(2060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作“僮族”、“僮人”,亦称“撞丁”、“俍人”、“俍兵”、“土人”、“土丁”。自称“布壮”、“布越”、“布土”、“布侬”、“布沙”(沙人),“布曼”(意为“村人”)等。1952年统称
清代西北地区之一部落集团。又称朵兰人、惰兰人、多兰回子等。主要居住于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罗布泊附近以及库尔勒等地。关于其来源,目前尚无定说。一说是卫拉特蒙古人,在准噶尔政权衰微时移居于维吾尔
即“嫩真”(24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