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玛特和卓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称伊纳雅特喀喇玛特。※玛木特玉素普和卓子,※阿帕克和卓弟。世居叶尔羌(今莎车),为当地维吾尔族首领。清辅国公额色尹、札萨克一等台吉图尔都、玛木特等皆其裔。史称“喀喇玛特系和卓”。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称伊纳雅特喀喇玛特。※玛木特玉素普和卓子,※阿帕克和卓弟。世居叶尔羌(今莎车),为当地维吾尔族首领。清辅国公额色尹、札萨克一等台吉图尔都、玛木特等皆其裔。史称“喀喇玛特系和卓”。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
清代刻书家。又名袁二,字景初。江宁府上元县(今南京市)人。回族。约生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以经商为业,曾在湖北汉口开裕兴帽店,承继祖、父之志,业余以刊刻汉文伊斯兰教典籍为己任。乾隆四十三年(17
清代新疆山名。见《西域水道记》。《乾隆内府舆图》作巴尔浑必拉(“必拉”,满语意为“岭”)。《西陲总统事略》称巴尔浑大山。位于今中亚伊塞克湖南。
古地名。故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一说应在图们江流域附近)。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亡朝鲜,置玄菟等4郡,其为玄菟郡治所在。始元五年(前82),郡治迁高句骊县(治所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南兴京老城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二年(1757),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之子布拉尼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发动叛乱反清,屡与清军作战。二十四年(1759)闰六月,以清军压境
参见“督”(2356页)。
即“段就六眷”(1700页)。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书名。简称《续纂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前后有五部。一为嘉庆十七年(1812)敕撰,十九年(1814)殿刻;满汉合璧,分48卷,48册。二为道光十六年(1836)敕撰,十九年(1839)殿刻;满汉合璧,7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