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弼平定西藏碑记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清朝政府发给商号的经营执照。亦为专利许可证。龙票周围印有龙文,中间盖有御印。始颁发于嘉庆年间(1796—1820),当时在内蒙古地区领有龙票的旅蒙商,只有※大盛魁和※天义德两家。取得“龙票”即享有特权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4都案、8案头。
书名。清毕沅(1730—1797)撰。220卷。沅,江苏镇洋(今太仓)人,字秋帆。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曾以内阁中书入直军机处,官至兵部尚书,湖广总督。通经、史、小学、金石及地理之学。宦迹所至
藏语音译,一为旧时藏族地区的容量单位,相当于合。6普为1藏升,20藏升为1藏斗——克。二为旧时西藏农奴主分予农奴※差地和向其派差的计算单位,比岗、墩小,6普为1岗。
战国时中山国相邦(相国)。亦作司马熹,一说即司马赒。汉朝太史公司马迁之先祖。原居卫国,后入宋国不得志,获罪遭髌刑。以残疾之身再入中山国,获重用,曾“三相中山”。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奉中山君
清代满族女画家。姓瓜尔佳氏,仁兴妻。工书画,著有《超范室画范》。
见“参佐”(155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郡王旗。雍正元年(1723),和硕特部台吉察罕丹津以随军护送达赖喇嘛入藏功,封和硕亲王。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分1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柳天成”(1575页)。
?—1669清初蒙古王公。喀尔喀部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二十世孙,喇瑚里长子。世为喀尔喀中路台吉。顺治十年(1653)二月,因与土谢图汗衮布不和,与弟本巴什希、札木素、额璘沁等率众千户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