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官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派白工为之耕种。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派白工为之耕种。
南北朝时期北上黄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地名为族称。古代称※荆蛮。南朝齐时属雍州。分布在今湖北蛮河与汴水间。南齐建元二年(480),乘北魏攻齐,※南襄城蛮、司州蛮举兵之机,其首领文勉德(又作文施德)亦举
见“布儿哈卫”(469页)。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在骨都侯之下。为匈奴异姓大臣,多由名族呼延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等贵族子弟担任。呼延氏居左位,兰氏、须卜氏居右位,主断狱讼,裁决之案面报单于,无文簿记录。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始祖温天耀,陕西宝鸡人。隋文帝时充当汛营战卒,调征四川西北羌人,结婚生子,故世祖灿沙之后,“生长夷地,话通番语”。唐开元二年(714),灿沙投营。八年中因功授职,“管摄茂南河西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三等之称。多罗,沿用满语,郡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两合而定此名。册封郡王,授镀金银册,以为延后。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10爵,定郡王一子
契丹王朝的一种军队。为众部族之军,又称“众部族军”。契丹建国后,在其统辖范围内,除本族外,在北方尚有不少游牧民族,构成众多部族集团。辽太祖时整顿为20部,圣宗时为34部。诸部族分地以牧,其军驻边境紧要
见“火真”(391页)。
见“兰河卫”(623页)。
地区名。在蒙古高原北部,约东西伯利亚之南,大漠以北。历史上曾为中国领土和匈奴、突厥、蒙古等族居地。清统有其地后,分土谢图汗、札萨克图汗、赛音诺颜汗、车臣汗等喀尔喀四部及科布多、唐努乌梁海二区,由定边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