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均田制

均田制

北魏至唐中叶计口分配土地的制度。北魏初,北方经长期战乱,土地荒芜,地籍散乱,严重影响赋役征收。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在实行课农基础上,下诏计口分配空芜土地。凡男15以上受露田40亩,女20亩。奴婢同样受田,丁牛1头受田30亩,以4头为限。由于当时施行休耕法,授田一般是2—3倍。所授之田,不准买卖,年老免课,凡身亡,须还田给政府。此外,初受田男子另给桑田20亩,作为世业,身终不还,可传给子孙。超过20亩者可卖其余,不足者可买。在缴纳麻布为“调”之地区,男授麻田10亩,女5亩,奴婢相同,年老身死,还田。新附民户,每3口,加宅田1亩,奴婢5口1亩。桑田及宅地为世业。受田后不准迁徙。地方官按级给公田。均田制仅分配无主荒地,未触及地主原有土地,占有奴婢和耕牛的主人,还可按奴婢和牛数多得土地。与之相适应的田租户调制度规定一夫一妇之户,岁出帛1疋、粟2石,还有力役,而有奴婢8人或耕牛20头,才缴纳同额租调。故均田制虽授给农民一定土地,但获益最多者是鲜卑贵族和中原的世家豪强。嗣后北齐、北周和隋唐皆沿此制,办法略有变更。如北齐为男年18始受田,名目、数量也不同,并对奴婢受田人数进行限制。唐代规定女子一般不受田,男子给永业田20亩,口分田80亩,狭乡减半,不准买卖。但迁徙及身死无力营葬可卖永业田,自狭乡迁宽乡者也可卖口分田。官户受田减百姓口分田之半,王公以下还有永业田,并按级分授给官吏职分田和公廨田。至唐中叶,因丁口滋长,官无闲田,不复给授,均田制逐渐取消。

猜你喜欢

  • 花腰摆夷

    见“花摆夷”(999页)。

  • 阑遗户

    见“孛兰奚”(990页)。

  • 耶鲁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县”,或“乡”)的名称。属辽道宗※太和宫。是宫下尚有一※瓦里名此。是词亦作人名,《辽史·圣宗纪》统和六年(989)十二月,“休哥献奚详稳(官名)耶鲁所获宋谍。”

  • 阿尔卡特石人像

    因发现于今新疆温泉县阿尔卡特草原,故名。现存新疆博物馆。通高285厘米,脸型宽圆,蓄八字胡,身著翻领大衣,腰束带,垂系小囊,配剑及短刀,左手扶剑柄,右手举杯,至胸前。系6至9世纪突厥人遗物。为研究古代

  • 巴尔珲岭

    清代新疆山名。见《西域水道记》。《乾隆内府舆图》作巴尔浑必拉(“必拉”,满语意为“岭”)。《西陲总统事略》称巴尔浑大山。位于今中亚伊塞克湖南。

  • 盛京将军

    亦称“奉天将军”,全称“镇守奉天等处将军”。清代奉天地区军事和行政的最高长官。武职从一品。顺治元年(1644)八月,世祖福临拟迁都北京时,命内大臣何洛会统辖八旗满洲、蒙古、汉军800兵留守盛京(今辽宁

  • 昌州长官司

    明清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九年(1376),调云南大理土司卢尼古随征※月鲁帖木儿(蒙古族),授四川德昌土知州。永乐二年(1404),置昌州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德昌县西北),以卢氏为长官。清康熙四十九

  • 者林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札岭卫均作扎凌山卫。

  • 乌古论

    即“吾古论”(1046页)。

  • 安昭舞

    土族传统民间舞蹈。土族语称“干佼日”,意为“弯曲”或“转圈”。为一种以歌的旋律节奏为指导的集体舞。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歌词以“安昭索罗罗”、“安昭一昭应昭呀”等为衬句,故名。节日喜庆时在庭院或打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