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首领矣罗识,居石桥城(今云南大理市下关)。与石和诏首领时傍同诣神川都督所,欲立诏。谋泄。于开元(713—741)中,受南诏(蒙舍诏)攻击,败走神川,被都督送之罗些城
蒙古族历史上最崇高的礼仪。蒙古族自古尚白、崇九。以白色为圣洁、高贵、吉祥的象征,称岁首为“白月”、“白节”,以白色袍靴为最圣洁的服装,白色驼、马、牛、羊为贵重的牲畜;以九为神圣、吉祥、众多、富足的数字
清代满汉官员礼服之一。为皇帝及文官三品、武官二品及一、二、三等侍卫所专用的一种皮服。起源较早,《满文老档·太祖朝》中已有记载。形式类似补服,无领、平袖、对襟,皮毛朝外,衣长至膝,左右各垂两条带子,下端
?—188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颜札氏。绥远城将军彦德子。咸丰二年(1852)进士。六年(1856),充玉牒馆副总裁。九年(1859),授伊犁参赞大臣。次年,抵伊犁整治边事有绩。十一年,查阿克苏
515—572北齐大臣。字明月。朔州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左丞相※斛律金长子。工骑射,精武艺。北魏末,从父西征,因功擢都督。中兴元年(531)后,为高欢世子高澄亲信都督,迁征虏将军,累加卫将军。东魏武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即“兀惹”(107页)。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在于阗城西55里,与树枝水(今玉龙喀什河)汇合,北流。《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作乌玉河。清《西域图志》作哈喇哈什郭勒(黑玉河)。即今新疆南部和田河西源喀拉喀什河。河畔有墨
隋代黔安少数民族起义首领。黔安(今四川彭水)人。大业四年(608),因不堪官府压迫,率黔安各族人民起兵反隋。杀隋将军鹿愿,围太守萧造,阻道路,断隋军粮道。与※田罗驹联合大战隋军。后遭行军总管周法尚及将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