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卢火
金代女真语。“槌”之意。金代早期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宪颜婆卢火(1166页)。
金代女真语。“槌”之意。金代早期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宪颜婆卢火(1166页)。
契丹时期佛教建筑。座落在今山西大同西郊佛字湾(崖上刻有2米见方“佛”字)附近。始建于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后经多次重修。现有前后两院。院前有琉璃照壁,上为3条彩龙腾飞,优美华丽。前院置钟、鼓楼,
参见“丁巴”(12页)。
辽朝官员。渤海遗裔。官至副部署。辽太平九年(1029),渤海王族后裔大延琳据辽东京(今辽宁辽阳市)起兵反辽,时行美官辽渤海帐司,总渤海军驻保州(治今朝鲜义州与新义州之间),大延琳密遣人劝其暗图辽统帅耶
书名。亦称《突厥语大词典》。中国第一部用阿拉伯文注释的突厥语辞书。马合木·喀什噶里编著。成书于宋熙宁五年(1072)至七年(1074)。共8卷。收词近7500条。作者全名马合木(或译马赫默德)·本·侯
明清时期对居住苗疆偏僻地区社会发展较后进的苗民的泛称。生苗系与熟苗相对而言。凡居地远离府县,不输租服役,不著户籍,自相统领,不通汉语,常居人迹罕至地势险峻之区域者,皆被称为生苗。主要分布在腊尔山、雷公
(1363—1399) 明代蒙古贵族。简称哈尔古楚克鸿台吉。孛儿只斤氏。可汗※脱古思帖木儿子(一作额勒伯克汗子)。娶鄂勒哲依图鸿郭斡妣吉为妻。其兄额勒伯克汗为政不仁,重用佞臣浩海达裕。明建文元年(13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专指女奴隶。亦作“列罗歪”。见“阿比”(1190页)。
即“慕容涉归”(24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