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道务
唐代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道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出身钦州豪门大酋。唐宁越郡都督※宁长真之孙。唐天授至天宝年间,先后被朝廷委任龙州、爱州、郁林州牧,后擢新州、封州刺史。卒于任上,归葬故里。
唐代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道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出身钦州豪门大酋。唐宁越郡都督※宁长真之孙。唐天授至天宝年间,先后被朝廷委任龙州、爱州、郁林州牧,后擢新州、封州刺史。卒于任上,归葬故里。
元明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置。治今湖南凤凰县。明洪武七年(1374)因之。属保靖州军民宣慰司管辖。
见“阿吾勒”(1207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西北部、大兴安岭南段东麓。牧地东界札鲁特左翼旗,西界阿噜科尔沁旗,南界喀尔喀左翼旗,北界乌珠穆沁左翼旗。天聪二年(1628),部长内齐偕色本等率众归附后金。顺
①(1755—1823)清代新疆锡伯族将领。一译图默特。姓伊拉里氏。乾隆二十九年(1764),随父母自盛京(今沈阳)移住伊犁,编入锡伯营正蓝旗(七牛录)。三十八年(1773)应试,为披甲。后逐级擢升。
见“段奈台吉”(1700页)。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技艺。维吾尔语音译,意为“高空走绳”。类似杂技中走钢丝。其法,在高达30余米的大杆顶端,系一根约80米长碗口粗的大绳,将其斜拉至地面。表演者手拿一根3米长木杆,在悠扬乐曲伴奏下,赤脚上
?—1328元朝大臣。回回人,原仕晋王也孙铁木儿,为王府内史,深受信任。常以其子哈散借宿卫之机侦朝廷事机告晋王。英宗至治三年(1323)八月初,御史大夫铁失与哈散及枢密院事也先铁木儿谋弑英宗立晋王,并
1833—1893清末回民起义首领。字旭峰,又名崖三。陕西凤翔府崔家洼人。青年时性纯笃、刚方,处事公道,闻于乡里。同治元年(1862)陕西回民任武等起义,组织回民马队以响应,被推为关中西部(凤翔府)回
锡伯族婚俗之一。意谓“宴席”。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在举行婚礼后第二天,一般须在女家举行嫁女宴席,以招待四方客人。新郎也要盛装参加,应酬新娘所有亲人,并对新娘长辈行跪拜礼,敬喜酒。来
唐代八诏之一石和诏首领。乌蛮。原居石和城(今云南大理市东南凤仪镇附近),后遭南诏攻击,退居剑川(今云南剑川县城南)。因屡遭南诏侵扰,便同石桥诏首领※时傍诣神川都督处,求自立为诏。谋泄,时傍被杀,罗识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