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苟人
见“尉元”(2130页)。
见“尉元”(2130页)。
见“蒙古译语”(2332页)。
?—177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喀喇玛特系和卓。维吾尔族。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兄阿里和卓子。初隶准噶尔,被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冬,霍集占叛清,欲强胁其归叶尔羌。不从,偕额
即“赫哲喀喇”(2423页)。
见“蕃汉转户”(2489页)。
书名。波斯文称Jami‘ al——Tawarikh,又译《集史》。波斯哈马丹人,伊儿汗国宰相拉施特(Rashid al—Din Fadl Allah)奉旨主编。分3部,第一部蒙古史,3卷;第二部世界史
见“坎城”(959页)。
西域古河名。见《旧唐书·突厥传》。即今伊犁河。《新唐书·地理志》作伊丽河、帝帝河。耶律楚材《西游录》作亦列河。元代危素《耶律希亮神道碑》作亦烈河。明陈城《西域行程记》作衣烈河。唐贞观十二年(638),
见“述律平”(1348页)。
见“评皇券牒”(1170页)。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