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玛
参见“巴特满”(412页)。
参见“巴特满”(412页)。
西夏官署名。总诸路军马,督护诸将。属次等司。长官称令公或府主。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1剌史、6都案、6案头。
解放前广西一些壮族地区地主对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农民在青黄不接或遇困难时,若向地主借贷,得以田里的青苗作抵押,庄稼成熟后由债主收获,属高利贷剥削性质。
见“中京”(292页)。
见“乜克力”(44页)。
①清文宗奕年号,1851—1861年,凡11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文宗奕(171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古县名。唐仪凤三年(678),分湟水县置。北枕湟水,西即土楼山。治所即今青海西宁市。时李敬玄率军击吐蕃,兵败。后黑齿常之夜袭吐蕃营,吐蕃退走。唐上元(760—762)后,地入吐蕃,废。
即“库力甘”(1109页)。
清代蒙药学家。19世纪奈曼旗人。以藏文著《蒙药正典》(又译《蒙药本草从新》,藏文名《斋萨日密格占》)。书中辑录879种药物,按性能分为8部24类。每味药名都以蒙、汉、藏文对照,详细注明药物产地、形态、
?—1804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萨尔图克氏,尚书讷延泰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翻译书房翻译。二十六年(1761),调户都笔帖式。三十一年(1766),充军机章京。三十五年,(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