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钧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和亭、可园。雍正四年(1726),由翻译举人授中书,乾隆二十六年(1761)由仓场侍郎授河南巡抚,历江西、甘肃、湖北、云南巡抚。三十一年(1766),任湖南巡抚,后因事降三等侍卫。五十一年(1786),参加千叟宴。著有《敦煌杂钞》、《敦煌随笔》各2卷。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和亭、可园。雍正四年(1726),由翻译举人授中书,乾隆二十六年(1761)由仓场侍郎授河南巡抚,历江西、甘肃、湖北、云南巡抚。三十一年(1766),任湖南巡抚,后因事降三等侍卫。五十一年(1786),参加千叟宴。著有《敦煌杂钞》、《敦煌随笔》各2卷。
古地名。在今陕西宁强县东北(一说勉县西北)。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氐豪杨文德在宋廷支持下,被氐众拥立为主,据此城,自号征西大将军,秦、河、凉(一作秦、河、梁)三州牧,仇池公
地名。战国时为古羌人活动地区。秦时为塞外地,后划入陇西郡枹罕县。西汉时,一度为羌人占据,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分属金城郡枹罕县和陇西郡大夏县。东汉初,为窦融所据,寻复原建制。三国至西晋,仍分属金
渤海遗裔。其父祖辈于渤海国亡后逃往高丽国。初仕高丽,官左司郎中、知银台事。本无甚技能,然与閤门舍人行简均受高丽穆宗(998—1009)宠爱,出入驺从。即宰臣能否得见穆宗,亦为彼等制约。及康兆作乱,行简
见“武散官”(1288页)。
见“者舌”(1348页)。
见“恰克拉”(172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1674清朝大臣。又作星内。满洲正白旗人。觉尔察氏。辛泰之弟。初为二等侍卫兼佐领。从太祖努尔哈赤征明。天聪七年(1633),驻守辽河。八年,随太宗征蒙古察哈尔部。同前锋略大同。论功授云骑尉世职,授
参见“札萨克旗”(435页)。
西夏惠宗、崇宗两朝大臣。党项羌族。大安八年(1082)任西南都统时,投书宋泾源路经略司请和。于永乐之战西夏大胜后,仍礼事宋朝,致书宋泾源总管刘昌祚,望两国欢好。十一年(1085)出使宋朝。宋哲宗赐以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