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萨达拉氏。嘉庆二十五年(1820),进士。历官山西按察使、署陕西巡抚、刑部右侍郎兼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咸丰元年(1851),官察哈尔都统,以察哈尔官马亏缺,请准以各牧群孳生马匹留补,以符原额。迁刑部尚书。二年,承办田大等囤积私酒案,以意存欺饰,降四级调用。三年,授山西巡抚。时,太平军北上,直隶、河南、山西戒严,奉命驻正定府,相机布置,严密防堵。抵平定州,接受巡抚盐政关防,奏请变通河东盐务章程,改山西、陕西、河南商运为官运官销,均于盐池纳税,先课后盐。四年,太平军至河南怀庆,奉命抽拨泽潞防兵千名赴黄河防堵,后改换大名扼要防守。酌定捐免充商易银之法,每属发宝钱万余枚可易库银数10万两,以济军需。年底,擢云贵总督兼署云南巡抚,派兵镇压云南、贵州等地苗族起事。六年,以捐输黔饷,受部优叙。七年,以回族起事进逼云南省城,自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