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伦
见“忽刺温”(1488页)。
见“忽刺温”(1488页)。
见“斡鲁朵”(2426页)。
一作“仁懿皇后之诬”。辽朝后期宫内争权斗争中制造的冤案。懿德皇后(死后追谥“宣懿皇后”)名萧观音,为辽道宗耶律弘基皇后。年十三,纳为妃,清宁元年(1055),道宗即位,立为后。史载其姿容冠绝,幼通儒学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建立政权,为※西戎八国之一。一说“即《穆天子传》赤乌氏之裔”。原居地在今宁夏,秦惠文王更元五年(前320),王游北河(河套西南)曾至其地。后为秦所灭,徙其民一部于宁夏固原东,置乌氏县
郡名。隋大业四年(608),炀帝平吐谷浑。次年,以其地之曼头、赤水二城置。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玛沁等县地。治赤水城(今兴海县东南)。隋末大乱,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十年(636),封吐谷浑王
见“丹必占灿”(378页)。
明代湖广保靖州土官。土家族。元末,为保靖州(今湖南保靖县)安抚使。洪武元年(1368),遣子彭德胜奉表贡马及方物于明廷。六年(1373),归附明朝,诏升安抚司为保靖宣慰使司,授宣慰使,领白崖、大别、大
见“安答”(905页)。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见“俺答汗”(1884页)。
参见“庞特勤”(14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