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噜特部
蒙古部名。原为内喀尔喀蒙古。达延汗孙和尔朔齐哈萨尔迁牧于沙河和阿噜坤都伦河之源,其子乌巴什自称伟徵诺颜,始称所部为札噜特。初依附喀尔喀,后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所掠,往依科尔沁。后金天聪二年(1628),内齐、色本先后率从归后金,屡随军征明及平定察哈尔林丹汗。清顺治五年(1648),编该部为左右翼2旗,命内齐子尚嘉布掌左翼旗;色本子桑噶尔掌右翼旗。隶昭乌达盟。牧地约当今哲里木盟札鲁特旗。康熙年间,该部应征随军平定察哈尔部布尔尼叛乱及准噶尔部噶尔丹之乱。
蒙古部名。原为内喀尔喀蒙古。达延汗孙和尔朔齐哈萨尔迁牧于沙河和阿噜坤都伦河之源,其子乌巴什自称伟徵诺颜,始称所部为札噜特。初依附喀尔喀,后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所掠,往依科尔沁。后金天聪二年(1628),内齐、色本先后率从归后金,屡随军征明及平定察哈尔林丹汗。清顺治五年(1648),编该部为左右翼2旗,命内齐子尚嘉布掌左翼旗;色本子桑噶尔掌右翼旗。隶昭乌达盟。牧地约当今哲里木盟札鲁特旗。康熙年间,该部应征随军平定察哈尔部布尔尼叛乱及准噶尔部噶尔丹之乱。
佤语音译,意为“奶母钱”。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男子结婚后送给岳母的财物。过去西盟大马散等一些村寨男子结婚后一二年都得送给岳母若干半开(旧时云南地方所铸银币)及猪、酒等财物,其数量按传统习惯要与妻子父
参见“督办垦务公所”(2356页)、“绥远垦务总局”(1973页)。
即“斡亦剌”(2425页)。
1697—177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袭骑都尉。乾隆元年(1736),晋二等侍卫。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六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署户部侍郎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即“佗钵可汗”(1095页)。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
见“麦积山石窟”(958页)。
明代互市术语。指官方马市开市前,由明朝主持互市官员按规定的购马数额筹备马价银,部分用以支付马价,部分用于事先购买粮食、布帛、锅釜等物资,备以交换马匹。抚赏银不在其中。市本来源主要由兵部库贮马价银拨发各
元代对伊斯兰教徒的称谓。为波斯语、阿拉伯语音译,又作谋速鲁蛮、没速鲁蛮、木速鲁蛮。铺速满,即今译穆斯林。元代汉文文献通常将西域各族之木速蛮称为回回。多为当时东来中国的中亚、波斯籍军士、工匠、官员、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