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见“骨咄”(1660页)。
约1361—1396明初贵州女土官。水西宣慰使※霭翠之妻。彝族。洪武十六年(1383),夫老病,代掌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宣慰司事。贵州都指挥马晔(又作华、烨或煜)欲灭水西安氏而代之以流官,便借
布依语音译,意为六月六节。亦称“过小年”、“祭田公田母”、“敬盘古”。布依族民间传统节日。流行于整个布依族地区。通常于夏历六月初六举行,亦有在六月十六或二十七日过节的。节日来源,传说不尽相同。多数地区
①(?—170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巴喇斯腾额哩陀音长子。号察罕巴尔。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属众归清,驻牧乌喇特界内库埒谟多。二十八年,授札
十六国时期陕西关中渭北地区羌人的总称。分布地区西起陕西旬邑马兰(栏)山,东至大荔、合阳、李润堡、杏城为主要居地。首领称王。有北羌王盆句除、北羌四角王薄句大等,曾掀起反抗前、后赵的斗争。
即“汪芒氏”(1121页)。
唐代六诏之一浪穹诏王。乌蛮。※丰时之孙。父时罗铎死,继位,受唐封为浪穹州刺史。南诏攻其地,抗拒之,经数战兵败,率其部落退保剑川(今云南剑川县南),改称剑浪。卒,子望偏立。参见“浪穹诏”(1944页)。
见“猛哥帖木儿”(2078页)。
见“达密里部”(734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