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忽儿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巴忽鲁卫皆改作博和哩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巴忽鲁卫皆改作博和哩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设置之使坊河卫皆改作舒繙河卫。
见“渴槃陀”(2284页)。
即“蒙古源流”(2337页)。
1641—1684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钮祜禄氏。初由笔帖式授内院副理事官。康熙三年(1664),随定西将军图海征湖广,镇压李自成余部,升宏文院侍读。九年,充玉牒纂修官,迁翰林院侍读学士,日讲起居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尼玛呼山卫。永乐十四年(1416)六月,亦马忽山地区女真首领锁奴兀等入朝贡马驼。八月设此卫,以锁奴兀为指挥使,哈散哈为指挥同知,木答兀等7人为指挥佥事,余为千百户镇抚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噶尔噶图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毕济接札哈沁游牧界,南至鼐图尔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札木图接本部中右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噶尔丹掠所部,墨德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音译,又作迦举派,意为“口传派”。该派源自印度佛学家谛洛巴大师及尊者阿底峡之教授。11世纪,玛尔巴创立。其曾从阿底峡学法,并在印度亲身闻法于谛洛巴,因其能“领亲语教授之源”,“噶
清地方建置。雍正二年(1724)以卫改置。治所在今青海西宁市。初辖西宁、碾伯2县。乾隆九年(1744)增置巴燕戎格厅。二十六年(1761)添设大通县。五十七年(1792),又置贵德、丹噶尔2厅,并割兰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侄。官学堂亲卫。同光二年(924)八月,奉命朝贡后唐,庄宗李存勖授试国子监丞。
官名。元代始置。元朝混一土宇,设治分镇藩服,唐时所谓羁縻之州,皆加以赋役,置散府,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知府事,比于内地,赐金银符,秩正四品,称散府土知府。令守土安民,修职贡,听征调。明沿元制,为世袭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