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丁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宋代四川马湖蛮属下众部落名。乌蛮系统。总首领自称“马湖路三十七部落都王子”。分布在今马边县至雷波县地区。一般认为与彝族有密切关系。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桓宗天庆年间(1194—1205)。铜质。轮廓规正,字体精美,与辽年号钱异。
金将领。曷懒路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布尔哈图河)人。女真族。乌延(亦作兀颜)氏。授爱也窟谋克(百夫长)。从鲁王完颜阇母围平州,有功。太宗天会三年(1125),从攻宋,围汴京(今开封),败宋兵于城南。五年(
官号。古貊族语音译。其后裔夫余人以六畜名为官名,后皆附“加”字,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等称号。其另一后裔高句骊国的官名中,亦附有“加”字,有相加、古邹加、古邹大加或大加等。史书还载高
布依语音译,意为“戴帽礼”,汉语亦称“戴假壳”。布依族民间传统婚俗。流行于贵州镇宁扁担山一带。旧时布依族青年妇女婚后有几年“坐家”(不落夫家)生活,男方为了使新娘早日过门长住,便用竹笋壳做一前圆后方、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拉祜普”、“拉祜纳”、“拉祜西”。清代汉文史籍称“倮黑”,解放后统称“拉祜”。人口411476 (1990年),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思茅、临沧地区,其中50%聚居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云南怒江知子罗(碧江)殖边公署里吾底村傈僳族人民的抗暴斗争。1912年秋,村民岳阿尔与普阿齐发生土地纠纷,双方诉之于知子罗殖边公署,公署委员长景绍武率殖边队28人前往排解。该队入村后,任意敲诈钱财,不
清代新疆叶尔羌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下原设帮办大臣1人、领队大臣2人协办军政庶务,后省领队大臣。衙署有印房、粮饷局等组织,由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5员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狱差。主要管理犯人。由四户交不起官粮的“俄拉伯”轮流担任。每次1人,3个月一换,自带口粮,无报酬,任职者不纳粮,不负担其他差役。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与维吾尔语职官伊什罕伯克或伊沙噶伯克相似。为副※阿尔钦。职司处理审讯案件。官秩一般为六品。由喀什道台任免。1926年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