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土尔扈特部西路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叔父默们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多罗济尔噶朗贝勒,建旗。因驻牧晶河(今新疆精河县),故又称“晶河土尔扈特”。所部1旗,分4佐领,自为1盟,曰乌讷恩素珠克图西路盟。归伊犁将军节制。四十八年(1783)赐世袭。牧地东至精河城界,南至哈什河源,西至托霍木图台接察哈尔营牧界,北抵喀喇塔拉额西柯诺尔。其地今属精河县。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叔父默们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多罗济尔噶朗贝勒,建旗。因驻牧晶河(今新疆精河县),故又称“晶河土尔扈特”。所部1旗,分4佐领,自为1盟,曰乌讷恩素珠克图西路盟。归伊犁将军节制。四十八年(1783)赐世袭。牧地东至精河城界,南至哈什河源,西至托霍木图台接察哈尔营牧界,北抵喀喇塔拉额西柯诺尔。其地今属精河县。
一个男子娶一个以上女子为妻组成的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制,为父系氏族公社后期典型的家庭形态,并长期残存于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此类家庭常与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非普遍通行的形式。最初出现于母系氏族
见“也孙铁木儿”(143页)。
清初京畿单身(无地)汉人投充旗下当差者之称。按照清政府规定,单身投充者每人给“一绳”之地。嘉庆《清会典事例》卷905《内务府·屯庄》项下载:“带地来充者,为投充人;单身投充愿领地纳银者,每给一绳地(合
见“成吉思汗”(744页)。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省溪等处军民长官司,后改为省溪霸场蛮夷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北。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省溪
书名。明代兵部尚书回族马文升撰。12卷,55篇。其孙马天祐编。本书为其一生奏议之汇集。大多有关国计民生、军国大事。部分涉及总副三边军务,抗击瓦剌,平定“岷州之变”和“哈密之变”。惟其在成化中巡抚辽东、
见“怀信可汗”(1117页)。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三月条载:“采杜鹃花,拌糯米粉作团糕,以香油煮之,名曰花煎”。所谓“花煎游”,是指妇女们于夏历三月三日做“花煎
藏语音译,意为“一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有两种:一种正面正方形内铸藏文“宣统元年”,下方铸面值“一两”字样,背面为一法轮图案。1909年铸造;另一种规格与第一种相同,铸有“扎西达杰”(意为
见“仡佬族”(5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