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马约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人头税,表明人身依附关系。还要为主人无偿服劳役,主人可随意打骂。其在主人家的身份、关系、待遇有别于※朗生(家养奴隶),也不同于雇佣佣人,离开主人不受究责。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人头税,表明人身依附关系。还要为主人无偿服劳役,主人可随意打骂。其在主人家的身份、关系、待遇有别于※朗生(家养奴隶),也不同于雇佣佣人,离开主人不受究责。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一支)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玉珠迫率众归清,清廷准其请,承袭安抚使,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瓜别。
1852—1917清朝大臣。字清弼。蒙古镶兰旗人。巴岳特氏。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出任山西知县。光绪二十年(1894),调出山西冀宁道,晋按察使。迁湖北布政使。二十六年(1900),任湖广总督。
1857—1920清末学者。满族。姓瓜尔佳氏。汉名唐晏,字在廷(亭),自号涉江道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后,曾任江苏江都知县。宣统二年(1910),执教于京师大学堂,旋为江宁将军铁良幕府、江宁八旗
见“肖乃台”(1066页)。
书名。明袁彬撰。1卷。彬。字文质,江西新昌(治今宜丰县)人。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南扰,时宦官王振擅权,挟英宗北征。彬以锦衣卫校尉扈驾从征。“土木之役”与英宗同被瓦剌军所俘,随侍左右,次年,
即“质孙宴”(1467页)。
即“王宪章”(210页)。
即“萧拱”(1990页)。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
书名。南宋“五溪”民族志。1卷。南京朱辅(字季公,浙江桐乡人,汉族)撰。“溪蛮”者,取《后汉书》“五溪蛮”之名,指今湘西及其附近一带少数民族。叶钱序谓:“五溪之蛮,今有五:曰苗、曰徭、曰僚、曰僮、曰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