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共1920597人(1990年统计数),主要分布在吉林、黑龙江、辽宁3省,少数散居于内蒙古和北京市等地。与古朝鲜、高句骊有渊源关系。其远祖本居辽东地区和朝鲜半岛北半部。高丽国亡后,居辽东一带者部分内迁或在原住地逐渐与汉族融合;部分迁居朝鲜半岛,与新罗人结合形成新的高丽族,明初改称朝鲜。17世纪末又开始零星迁居我国,大批迁入主要有两次:清同治八年(1869),因朝鲜半岛北部发生空前大灾荒,饥民纷入我国境内定居。据次年的统计资料,仅在鸭绿江北岸一带,已有28个朝鲜族聚居乡。后时有来投者。至光绪七年(1881),定居今吉林省延边地区的,已达1万余人;迁到该省辑安、临江县及辽宁新宾县的,据光绪九年统计,共有3万7千余人。第二次大批迁居我国是在宣统二年(1910),因不堪日本帝国主义吞并朝鲜后所施残暴统治,纷纷逃至我国境内。定居后,在与当地各族人民共同劳动和斗争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的特点。文化发达,有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衣尚白,能歌善舞,住屋建筑等生活习俗都具有独特风格。主要从事农业,擅长种水稻,对东北地区水田开发作出了重要贡献。解放前,处在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分别信仰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尊崇孔孟之道。1931年后,为反抗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强迫同化政策,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与各族人民一道组成抗日联军,打击日寇,涌现出李红光、许亨植等抗日英雄。在解放战争中,有5万余青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又积极投入抗美援朝战争。在实行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先后于1952年和1958年建立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长白山朝鲜族自治县,实现了民族自治。今延边已有本族工业系统和教育体系,各项事业均有很大发展。散居其他地区的朝鲜族,正和各民族一道,为改革、开放,实现“四化”大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