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渤海王国将领。武王大武艺(719—737年在位)时为大将。唐开元二十年(732),大武艺因唐玄宗不应允杀其弟大门艺之请,发兵从水陆两路向唐直接管辖区进攻,他受命率水路军并带领海贼渡海,于九月攻唐东海岸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
汉代匈奴地区地名。即今蒙古国西北部的额布根山。东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汉车骑将军窦宪等与南匈奴联兵大破北匈奴于此,北单于遁走。
即“花翎”(997页)。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唐代称都波。其居地在今叶尼塞河上游一带,与乞儿吉思、撼合纳等部相邻。以狩猎经济为主,冬季“跨木马逐猎”。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帖篾额赤”、“铁篾额臣”。《元朝秘史》释为“放骆驼的”。《元史·兵志》:“放骆驼者,曰帖麦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始置。元代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治所在今甘肃临潭县。洪武十二年(1379)置。初设司令、司丞各一员。十五年(1382),改称大使、副使。寻罢,以河州茶马司兼领。永乐九年(1411),以茶禁松弛,复置。为明政府与西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