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克得木勒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529北魏宗室。字子明。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孙,北海王※元祥子。永平二年(509),袭父爵,封北海王。史称其“少慷慨,有壮气”。曾任龙骧将军、通直散骑常侍,转宗正卿、光禄大夫。迁都官
蒙古国将领。又译卜只儿、不只儿、不察阑。塔塔儿氏。纽儿杰子。初事铁木真(成吉思汗),任扯儿必(侍从官),随从统一蒙古诸部。南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时,以功封千户长。元太祖十四年(1219),
一作“豆代可汗”,即“社仑”(1171页)。
书名。乾隆二十九年(1764)允秘等奉敕撰。6卷。表1卷,详列封爵世系。传5卷,第1、2卷为亲王,第3卷为郡王,第4卷为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第5卷为获罪诸王及贝勒。记载有勋劳者31人,又附传2
见“甫门卫”(1047页)。
即“万部华严经塔”(106页)。
汉人对部分瑶族的称谓。自称“瑙格劳”,意为“白人”。因男子都着长略过膝绣红色直条的白色灯笼裤而得名。主要分布在广西南丹和黔南荔波县境。历史上长期受外族莫氏土官的统治,被迫住在贫瘠的山区,至解放前夕,还
?—177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雍正二年(1724),由拜唐阿累迁至头等侍卫。乾隆初,历官成都、三姓、宁古塔副都统。二十八年(1763),擢黑龙江将军。任内加强边疆守卫,先后派副都统湖尔
见“益仓”(1945页)。
?—827唐代官员。字用晦。河南洛阳人,先世匈奴独孤氏。礼部员外郎※独孤及子。由处士辟署江西、宣歙、浙东三府。元和(806—820)中,擢右拾遗。因劝罢淮西用兵,忤宪宗意,贬兴元户曹参军。后入为监察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