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业田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世业田,又名桑田。指受田者有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2/10。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遗址)等地亦行均田制。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世业田,又名桑田。指受田者有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占正丁受田数的2/10。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遗址)等地亦行均田制。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又称※五溪蛮。汉至宋代武陵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因分布在武陵郡而得名。古※九黎、※三苗部落后裔,一说※槃瓠蛮后裔。分布在今湖南沅江流域、澧水流域和洞庭湖西北部以及与湖南相邻的黔、鄂、桂部分地区。春秋战国
见“和卓沙迪”(1449页)。
一种轻型的铠甲。古已有之,以金属环相扣连缀而成,呈网状,故也称网子甲。《正字通·金部》:“锁子甲五环相亘,一环受镞,诸环拱护,故箭不能入。”甚轻便坚固且工艺精细。清太祖努尔哈赤曾披此种甲征战。
全称《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清廷有关管理西藏地方军政事务的章程。乾隆五十七年(1792),清军驱逐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后,鉴于西藏各项制度松弛、腐败,为肃政绩以固防卫,翌年,乾隆帝命回师之清军统帅福康安会
元明湖广土家族土司名。元至正十七年(1357),明玉珍以元施南宣抚司改置,在今湖北利川市、宣恩县一带。明洪武四年(1371),宣慰使覃大胜遣弟覃大旺朝觐,献元朝所授金虎符,仍授原职,秩从三品。十五年(
?—1883清朝宗室、大臣。满洲镶蓝旗人。不入八分辅国公奕果子。道光二十年(1840)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历内阁学士、文渊阁直阁事等。咸丰元年(1851),定郡王载铨绘息肩图,因题诗用师生称谓,违禁
参见“扜弥”(750页)。
?—1368元末大臣。康里人。字明德。益国公斡罗思子。初为仁宗宿卫,历任大宗正府掌判、上都留守、江西、河南、辽阳行省平章政事。顺帝至正十年(1350),调江浙行省。次年,遣军镇压江东、浙西之红巾军。十
见“桑哥”(19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