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1434明代东蒙古(鞑靼部)太师。亦作阿噜克台,原名乌格德勒库。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阿苏特部领主。初为鬼力赤可汗的枢密知院,与瓦剌反复仇杀争霸,互有胜负。永乐六年(1408),杀
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一作赵瑛,字廷杰。会川伯※赵安子。明正统十年(1445),袭父临洮卫指挥使职。十三年(1448),以征央拉哈真地俘北元祁王锁南功,升陕西都司指挥佥事,守凉州(今甘肃武威)。景泰元
即“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帕万户、帕竹万户,《元史》作伯木古鲁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
见“源彪”(2404页)。
见“阿克撒卡尔”(1235页)。
?—530北魏末大臣。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游击将军元长生子。善骑射。年二十,任员外郎。孝昌(525—527)中,以太尉奉使北上慰劳镇压六镇义军之广阳王元渊等。路经秀容川,结识尔朱荣,约为兄弟。未几,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三年(1370)五月,左副将军邓愈自临洮进克河州(今甘肃临夏),遣人招谕吐蕃诸首领,河州以西朵甘地区诸部归附。四年十月,设置朵甘卫指挥使司,管辖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
蒙古部名。也称西土默特。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属右翼,由达延汗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执掌。其子明顺义王俺答汗兴建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领土默特部。天聪六年(1632),后金征察哈尔至归化城,俺答汗后裔
见“绥可”的庙号(19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