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郡
郡名。隋大业四年(608),炀帝平吐谷浑。次年,以其地之曼头、赤水二城置。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玛沁等县地。治赤水城(今兴海县东南)。隋末大乱,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十年(636),封吐谷浑王诺曷钵(635—688年在位)为河源郡王。后废。
郡名。隋大业四年(608),炀帝平吐谷浑。次年,以其地之曼头、赤水二城置。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玛沁等县地。治赤水城(今兴海县东南)。隋末大乱,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十年(636),封吐谷浑王诺曷钵(635—688年在位)为河源郡王。后废。
1068—1123大金国创建者。又名完颜旻,生女真完颜部人。金世祖劾里钵次子。幼年好弓矢,善射,深受父爱。稍长,能号令诸军。后因战获麻产有功,受辽命为详稳(诸官府监治长官)。辅佐肃宗、穆宗、康宗时,不
即“乞儿诺尔”(123页)。
1949年前中央政府派驻西藏的办事机构。1940年4月1日在拉萨成立,隶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设处长、副处长、主任秘书、科长等,兼管国民政府交通部、教育部、中央气象局分别在拉萨设立的无线电台、国民小学、
窝阔台汗国汗。又译察八而。蒙古孛儿只斤氏。※海都长子。大德五年(1301),父为元军所败,走死。在察合台汗笃哇支持下嗣汗位。因窝阔台后裔为争夺汗位分裂争战,汗国削弱。七年,与笃哇遣使入朝,请息兵议和。
见“哥舒”(1835页)。
旧宗名。西藏地方政府于藏波战争后(1931),在原地东宗基础上建立的行政机构。参见“墨脱”(2508页)。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
?—387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苻坚时(357—385年在位)任尚书令,封魏昌公。前秦太安元年(385),苻丕在晋阳即帝位后,自长安率壮士3千投奔之,拜太尉,进封东海王,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首领。叶尔羌(今莎车)人。维吾尔族。和卓乌拜都拉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因不满阿帕克和卓暴政,于叶城、泽浦和英吉沙尔等地发起暴动,迫使其让位于穆罕默德·额敏。旋以穆罕
见“萧撒葛只”(20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