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末也
见“特末”(1872页)。
见“特末”(1872页)。
古代夏族及后来的汉族对东方诸民族的泛称。“夷”原是夏商周时期对周边各族的泛称,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以夷蛮戎狄配四方,因有是称。《礼记·王制》云:“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南方曰
今名聂鲁桥。位于西藏绒辖地区之中印边界。桥西岸有清道光六年(1826)所立石质界碑一块,上刻汉藏两种文字,记载立碑经过。
见“蛊”(2062页)。
西夏都城之他称。一称牙头。北方民族以其可汗居地称作“牙”或“牙帐”。宋人用以称西夏首都兴庆府(今宁夏银川市)或朝廷所在为“衙头”。
书名。元陈基(1314—1370)撰。戴良编。35卷,外集1卷。基,字敬初,临海(今属浙江)人。受业于黄溍,至正中以荐授经筵检讨。尝当为人草谏章,儿获罪,引避归。张士诚据吴、引为学士,书檄多出其手。明
古族名。戎的支。春秋战国时居陇山以西今甘肃清水河西南绵诸水流域。为※西戎八国之一。秦人向西发展,与其发生关系。穆公时西戎八国俱臣服于秦。秦厉共公六年(前471),向秦请援。二十年(前457),与秦战。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即管领。清代供皇家役使的包衣组织和其首领的名称。该组织,满语称“珲托和”(意为“一半”,即初置之时人丁额常不及内外佐领之半,或有以称半佐领者)。天命(1616—1626)间,如博尔晋虾(侍卫)辖下已有
见“刘承祐”(864页)。
壮语音译,意为“奴婢”。唐宋元明清邕州羁縻州壮族峒主的家奴。来源于被掳掠的“山僚”,或自购买、陪嫁所得的男女人口,给田使耕,互相婚配,世代隶属,无人身自由。属于农奴阶级中的最低阶层。南宋范成大《桂海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