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甲玛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监军。以骁勇善战著称。夏永安元年(1098)十月,西夏梁后领兵攻宋平夏城(今宁夏固原北),经13日,城未克而还。十二月,与统军嵬名阿埋以畜牧为名,宿
?—1900清末大臣。字智泉。满洲正白旗人。舒穆鲁氏。咸丰十年(1860),以健锐营前锋校,随瑞麟及僧格林沁镇压太平军、捻军。同治(1862—1874)初,从都统穆腾阿驻军畿南。光绪三年(1877),
古族名。又称三苗、苗民。据《山海经·海外南经》云:“昔尧以天下让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杀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为三苗国”。详见“三苗”(46页)。
珞巴族巴达姆等部落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凡在集体捕鱼时,先要卜卦,判定有所收获时,才统一行动前去渔区。届时在巫师主持下,先取32粒石子,随意分成三堆排成一字,然后每次在各堆取出两
?—1770中亚霍罕城首领。又称伊尔达纳比、额得讷比。乌兹别克族。十八世纪中期,统一费尔干纳地区,势力渐长。乾隆二十四年(1759),率属附清,屡遣使纳贡,并派人至喀什噶尔(今喀什)等地贸易。自二十五
见“苻崇”(1342页)。
?—1661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姓布库特。世居扎噜特。崇德三年(1638),任佐领,随贝勒岳讬征明,入墙子岭,趋山东,败明太监冯永盛军,叙功,授骑都尉世职。顺治元年(1644),任参领,随睿亲王多
1206—1267元朝官员。畏兀儿人。世居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后徙中都(即大都,今北京)。阿的息之子。15岁,尽通畏兀儿文书。受成吉思汗召见,奉命为拖雷后唆鲁禾帖尼管理分地岁赋。后侍忽
①(?—1309)元朝大臣。又译野先不花。蒙古克烈氏。※孛鲁欢长子。世祖时,袭文职为必阇赤(书史)长,继任皇子燕王真金王傅。至元二十三年(1286),出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成宗元贞元年(1295),出
藏语音译,意为“代替差”。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差税名。农区离※宗远的※谿卡,不便派人畜出差,以货币代差。支此差户每种一“批”(容量单位)差地的差巴(支差的人),每年需交10两藏银的租,可免除全部※内差。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