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即“瓯”,见“西瓯”(690页)。
见“真寂庙”(1819页)。
大西北解放前夕,内蒙古部分王公上层匆忙组织的伪政权。1949年8月5日在内蒙古阿拉善旗定远营(今巴彦浩特),召开伪蒙古大会,8月10日正式成立。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任主席,阿拉善札萨克达理札雅(达王
清末绥远垦务机构之一。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三十日成立,专门办理后山八旗牧厂地垦务事宜。放垦土地共达3000余顷。后停办。民国二年(1913)复设,更名“后山八旗牧厂垦务新局”,主要清理民欠荒价
唐吐蕃官名,又译称“十岑”。指吐蕃“四如”或“五如” (“如”即军事行政单位“翼”)中每如所设的16个地方官,即16域本。如伍如的16地方官是:堆隆、隆雪、墨竹、当雪、萨凯、热卡夏、帕兰、恩兰、昌域、
见“那色波”(930页)。
羌族原始宗教三大经典之一。是有关人事的经典,为巫作做婚丧法事时所唱,主要用于办丧事。羌人老死,巫师作法,唤请附近17寨的寨神,巫师边念唱,边与羌人跳锅庄,向神灵献肉,第一片肉献给“木勿哀”(传说中的女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阿思哈尼哈番”(1245页)。
见“耶律庶成”(1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