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见“回离保”(781页)。
金大臣。又称孛术鲁正。隆州(治今吉林农安)琶离葛山人。女真族。孛术鲁氏。幼年,先后被选习契丹、女真字。及长,为黄龙府路万户令史。海陵王贞元二年(1154),试外路胥吏300人,为第一,补宗正府令史,擢
?—1454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机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任法之子。正统七年(1442),与父为明军所败,父走缅甸,被缅甸宣慰卜剌浪囚禁。困窘,向明朝请罪。后又图恢复,据者阑坚守,为兵部尚书
?—172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隶镶白旗,由笔帖式管佐领。康熙十二年(1673),随顺承郡王勒尔锦征吴三桂,署参领,驻防襄阳、谷城、南漳。二十八年(1689),袭其祖尚义二等轻车都尉。二十九、三
唐代吐谷浑人墓志。中宗神龙二年(706)刻制。1949年后出土于武威城南天梯山,拓片今存甘肃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志高约58厘米,广约57厘米。志文25行,行25字,正书。志盖中央为“大唐故政乐王墓志铭”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其王丰咩系浪穹诏王丰时之弟,袭据邆赕后称王,后为唐监察御史李知古所杀。子咩罗皮自为邆川州(今云南洱源县东南新州镇北德源城)剌史,与蒙归义(皮逻阁)同伐洱河蛮,分据大
见“医巫闾山”(1063页)。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地区对借贷的一种称谓。借贷分实物和货币两种。最早发生在同族人内部,不计较利息,归还时多给一点也只是出于酬谢。后来随着各个个体家庭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发展,不管借实物或货币都
满族先民称其首领为“牛录额真”(后改称“牛录章京”)。明万历十一年(1583),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翌年即以“牛录额真之爵”赏给被征服者洛科等人。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其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昂邦
独龙语音译。即水冬瓜树地,是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主要耕地之一。独龙族祖先在长期生产实践中认识水冬瓜树较一般的树枝叶茂盛,砍烧后,灰烬多肥力大,可以连种3年庄稼。这种树生长快,可以缩短休耕时间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