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东乡族婚俗。即信奉伊斯兰教同一教派的※“哲玛”(亦称、哲玛其,为地区性宗教单位,回族称教坊)之间的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的原则。明末清初,甘、宁、青地区伊斯兰教教派门宦不断兴起,各教派之间的排他性日趋严
书名。元黄溍(1277—1357)撰。43卷。内初稿3卷,临川危素编次;续集40卷,门人宋濂、王祎编次。作者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字文晋、晋卿。延祐进士。历任台州宁海县丞、诸暨州判官、国史院编修、翰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德胜门外正黄旗教坊北。为供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外馆监督一人,由都察院保送科道人员引见充补。一年更换一次。光绪三十三年(1907)裁撤。
辽代部族名。一作岩母部。为辽国外十部之一(又记为辽属国),对辽时叛时服,各有职贡,犹唐之※羁縻州。辽于北面属国官中设有嵓母部大王府。
见“奥里米”(2252页)。
①唐置州名。见“木底城” (256页)。 ②渤海国早期所置州名。据《续日本纪》,日本淳仁天皇天平宝字二年(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大兴二十一年,758),渤海赴日大使杨承庆官辅国大将军,行木底州刺史,是渤海
书名。全称《拉萨中土诸寺及雅隆南部、后藏、北方热振诸圣地希有指南授记镜鉴》。钦则旺波(1820—1892)撰。1840年以后成书。全书40页。原以拉萨木刻版传世。作者系宁玛派僧人,颇有学识,相传曾于1
312—385十六国时期佛教高僧。汉族。常山扶柳(今河北冀县西南)人。本姓卫。自幼父母双亡,为义兄孔氏所育。12岁出家。因容貌丑陋为师所轻,常供役于田圃。后从师受具足戒而发愿游学,师事佛图澄,得嫡传,
景颇语,意为“家外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清朝蒙古王公。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衮札布第七子。乾隆三十六年(1771),父卒,袭札萨克亲王爵,尚高宗女固伦和静公主,授固伦额驸。从征临清、石峰堡皆有功。嘉庆八年(1803)二月,仁宗乘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