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天
参见“祭腾格尔”(2090页)。
参见“祭腾格尔”(2090页)。
金大臣。字希明。懿州路(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契丹族。石抹氏。幼孤。初补枢密院、尚书省译史,历同知恩州军州事、监察御史、同知淄州军州事。善理案,平冤狱。改大兴府判官、沂王府司马、沁南军节度
布依族民间戏剧。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内分※“册亨布依戏”、※“地戏”、※“布依族花灯戏”等。详见有关条。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
匈奴祭祀用偶像。其俗敬天,无一事不归之于天,单于自称“天所立匈奴大单于”,击败西域诸强族也称“以天之福”。司马贞《史记索隐》引韦昭语:“作金人以为祭天主。”又引崔浩云:“胡祭以金人为主,今俘图金人是也
①柯尔克孜族著名英雄史诗。长期流行于民间,世代口头传诵,为专门演唱史诗的民间歌手—“玛纳斯奇”集体创作而成。与《江格尔》、《格斯尔》被称为我国游牧民族三大史诗,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学遗产。其形成年代有8
?—18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鄂济氏。原名尚安。生员出身。历任兵部笔帖式、军机章京、郎中、布政使。乾隆四十六年(1781),从西安将军伍尔泰镇压甘肃撒拉族、回族起义,受命办理军需粮饷。四十七年,
?—1636后金时期蒙古王公。扎噜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六世孙,都喇勒诺颜子。初以兵助明,被后金所擒。后金天命五年(1620),释归。后为避察哈尔部侵扰,往依科尔沁。天聪二年(1628
①见“耶律的琭”(1315页)。 ②见“萧惟信”(1999页)。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
门巴族葬俗之一。流行于西藏墨脱地区。用于婴儿。将尸体用布包裹装入剖开的大葫芦里,在屋内底层挖深坑掩埋,平实地面,不留标记。忌外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