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茂
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旧时西藏地区寺院和上层喇嘛一种带强制性的出租牲畜形式。他们利用“神权”向信奉喇嘛教的贫苦牧奴出租牛只,这种牛一经出租,不管老弱病死,租额世代不变,故称。实为对牧奴的一种愚弄和敲诈。民主改革后,已被取缔
西藏地方喇嘛与外番及青海蒙古彼此往来朝佛、布施时所执以凭查验的执照。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规定:西藏喇嘛赴外番(廓尔喀、布鲁克巴、哲孟雄等)各地朝山礼塔者,由驻藏大臣发给执照,限以日期,返回缴销,
即“屠各”(2133页)。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银谷口”。原为喀木地,名恩达寨、一名恩达塘,东邻昌都,南至怒江溜索桥,西界硕督县,北接西宁,西南毗波密。历为察木多呼图克图辖地。设仓储巴1人,钤束地方。乾隆十三年(1748),于
?—1850清道光朝湖南瑶民起义首领。湖南新宁县人。瑶族。道光二十七年(1847),曾参与新宁瑶民首领雷再浩起义,为雷再浩得力部将。雷再浩失败牺牲后,在新宁聚集残部,重振反清力量。二十九年(1849)
?—1810清代撒拉族土司。又作韩昱。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上六工土千户※韩炳孙。乾隆二十九年(1764),袭河州(治今甘肃临夏西南)撒喇族土千户职。四十六年(1781),领土兵随
1504—1566明代藏族学者。拉萨西部聂塘人。属尼雅氏族。5岁被比丘恰隆巴认定为康区乃囊寺巴卧系活佛二世。后迎往西藏洛扎卓波寺主持,从上师多丹根顿嘉措读藏语文。9岁随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四世却吉查巴受沙
敦煌佛教文献。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官员奉命代吐蕃赞普向沙州寺院做功德放布施之文牍。其内容是:“牛年仲春四日,吐蕃天子做功德,经常所献供品是:于沙州寺院布施油灯。于沙州普光寺,四日晚,寺户杨当、
见“楚固拉干”(2349页)。
近代河湟事件起事者之一。甘肃临夏人。回族。历任马仲英部旅长、副师长等职。1934年4月攻灭和田“伊斯兰王国”,同年7月代马仲英率所部驻和田。1937年举兵反盛世才,失败后逃往印度。后投马步芳,解放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