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册
见“红史”(942页)。
见“红史”(942页)。
地名。原名霍耳章谷。为霍耳章谷安抚司地。踞大雪山之西,中跨鲜水。北界色达,东连道孚,南临瞻对,西接甘孜。为川藏出入要津。有章谷、孔撒、麻书、朱倭、白利五族,史称霍耳五家(其远祖为蒙古,藏文史籍称蒙古人
藏语音译,意为“宗送”,或“长站运输差”,为※“萨催”(短站运输差)的对称。旧时藏区※差巴(支差的人)支应的差役之一。指支差农奴按※宗(相当内地的县)转运西藏地方政府征敛的粮食、酥油、羊毛等物资及官商
即“乌师庐单于”(347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古称“勐卯果占毕”,意即“产香软米的地方”。元属麓川路。明为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后,设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属陇川宣抚司。万历(1573—1620)初,分陇川同知多俺居勐卯(
见“钦察汗国”(1668页)。
清乾隆年间居住于汗哈屯山(位于前苏联卡通河西南)乌梁海人总称。旧属准噶尔部管辖。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进攻达瓦齐后,令喀尔喀副将军青衮咱卜等前往抚服。七月,清军至萨噶勒巴什岭,遣副都统敦多卜、贝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九年(1272),世祖第三子忙哥剌始受封。其子阿难答于至元十七年,孙月鲁帖木儿于至治三年(1323)先后袭封。
位于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约20公里。俗称“破城子”。为唐代庭州金满县和北庭都护府所在地。清代在此发现唐金满县碑、唐造像碑和元造像碑残石。城略呈长方形,东西约1000米、南北1500余米。分内外城3重。中
门巴族民间的一种木制大长柜。采用硬质木板制作,一般长170厘米、宽60厘米、高100厘米。四周及底部均由榫孔衔接,其盖为活动的板块,内用竖板间隔2—3格。门隅北部地区每个居室都陈设若干个,供存放粮食、
古代云南地区农田面积计量单位。即三人二牛犁一日之亩数。据文献记载,唐代南诏时期五亩为一双。宋元以后,因土地制度发生变化,降为四亩为一双。上官授田40双,上户30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