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贴粮
元代赈粜粮之一种,又作红帖粮。成宗大德五年(1301)始行。因政府所拨赈粜粮多为豪强嗜利之徒巧取豪夺,不能周济贫民,遂令司署籍贫乏户口之数,置半印号籍文贴,各书其姓名、口数,逐月对贴给粮,大人3斗,儿童1.5斗,称“红贴粮”。其价较赈粜粮贱三分之一。闰月不与。
元代赈粜粮之一种,又作红帖粮。成宗大德五年(1301)始行。因政府所拨赈粜粮多为豪强嗜利之徒巧取豪夺,不能周济贫民,遂令司署籍贫乏户口之数,置半印号籍文贴,各书其姓名、口数,逐月对贴给粮,大人3斗,儿童1.5斗,称“红贴粮”。其价较赈粜粮贱三分之一。闰月不与。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
1816—1861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47任堪布。藏族。道光元年(1821),被迎至拉卜楞寺坐床,由贡塘·嘉贝样授沙弥戒。八年(1828),入经院。20岁从嘉木样受具足戒。次年参加立宗辩论。十九年(18
官名。契丹王朝时期对“枢密直学士”的简称。又作密直学士、直枢密院等。契丹习唐制,置枢密院,分北院(又作契丹枢密院)和南院(又作汉人枢密院)。院下设此职。最早见于辽世宗※耶律阮(947—951)时。选有
①(?—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哈密人。札萨克郡王玉素布次子。乾隆三十一年(1766),奉父命护送哈密移民500户赴伊犁屯田,授二等台吉。次年,父死,受命袭爵。三十六年(1771),偕吐鲁番郡
?—1736清代四川杂谷土司。藏族。其祖于明代受封安抚使,康熙年内附,给予旧封。雍正五年(1727),率士兵随清军西征,奋勇出力,以功,加宣抚使衔。乾隆元年(1736)病故,子苍旺袭职。
见“兴凯湖”(916页)。
1809—1875清代教育家、诗人。字鲁平。甘肃皋兰县人,回族。咸丰五年(1855)中举。同治初,议叙五品衔,铨四川绵竹知县,辞不就。以绩学能文,先后被聘为皋兰书院、兰州府立五泉书院山长。授徒数十年,
即西州回鹘。因其首府置于汉高昌壁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见“伊即轩”(804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