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印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0斤)。为该地区土质最肥沃、水源最充分的田地。由附近农民无偿地为他们耕种、收割,农产品全归亭目所有。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0斤)。为该地区土质最肥沃、水源最充分的田地。由附近农民无偿地为他们耕种、收割,农产品全归亭目所有。
元朝掌管医药事务的官署。掌修治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正三品。至元七年(1270)始置提举2员。后定置司卿4员,少卿、司丞各2员,经历、知事、照磨各1员。至元二十九年(1292)
?—1358元朝大臣。又译泰不花。弘吉剌氏。历任云南行省右丞、通政使、上都留守、辽阳行省平章。顺帝至正八年(1348),由丞相太平举荐,任中书平章政事。次年,太平罢相后,依附脱脱,相谋欲加害太平。十二
地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中部。清光绪三十年(1904)升置。治所即今黑龙江绥化市。辖域东西300余里,南北100余里。东界东兴道,南连巴彦州,西邻青冈县,北接海伦府。府境沿革同※呼兰府。其地原名北团林子。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实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据考在今吉林省吉林市东伊什河畔伊什站。宣德八年(1433)七月,又奉命赴福余等卫招抚,深受明廷信任。有明一
见“儋耳国”(2516页)。
?—1804清朝将领。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回族。乾隆二十七年(1762)武举。翌年获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三十三年(1768),任山东武定营游击。三十七年升德州营参将。三十九年(1774),参予镇压
见“奥屯良弼饯饮碑”(2255页)。
1869—1929兵器制造家。字国城,四川省德阳人。回族。幼家贫,弃学经商。后入广东水师学堂,毕业后在益珠、虎门、江阴等炮台任职,对枪炮修理、制作有所研究。光绪二十年(1894)甲午战起,随刘永福军在
满族旧时礼节,此礼多用于至爱亲朋重逢或分别之时。流行于东北满族地区。行礼时,无论男女,均抱腰接面,以示隆重。此俗形成较早,《满文老挡·太祖期》和《建州闻见录》中有记载。清中期以后,渐觉此礼不甚雅观,逐
见“中俄恰克图条约”(3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