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文
我国纳西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解放前,纳西族有两种文字,一种叫东巴文,另一种叫哥巴文。未能在群众中广泛使用。解放后,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3工作队和云南省民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共同对纳西语进行了普查,提出了纳西语划分为东部和西部两个方言,并以西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丽江县城大研镇的语音为标准音,设计了26个拉丁字母的拼音文字方案(草案),经1957年3月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上讨论通过,经批准后曾在丽江地区小范围试验推行过。1958年因“左”的干扰而停止试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纳西文又重新得以试行,与此同时,对原方案作了小量的修订。修订后的文字方案用26个拉丁字母表示30个辅音字母,11个元音字母和3个声调字母。纳西文用6个重叠字母表示浊辅音,还用了部分双字母表示一个音位。元音后的r表示卷舌现象,用字母间加撇表示隔音符号。纳西文的试验推进,受到广大纳西族群众的欢迎。在丽江县举办了多次培训班,开展了群众性的扫盲活动,并在部分小学进行试点,效果良好。与此同时,出版了课本、报纸和通俗读物。群众学会了纳西文以后,用它来创作诗歌和文艺作品,对活跃纳西地区的文化生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