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清丈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见“合鲁不只”(836页)。
即“夷俗记”(760页)。
见“阿里克族”(1223页)。
?—1758清朝武官。索伦人。姓萨玛尔吉氏。隶黑龙江镶黄旗。初从征金川,擢二等侍卫。乾隆二十一年(1756)冬,驱逐叛清的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阿睦尔撒纳于哈萨克境,因力战侦敌功,赐号固济尔巴图鲁。二十
“南天国”年号。1050—1052年,凡3年。详见“侬峒起义”(1462页)。
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互相交往中所产生的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既有友好往来,互通有无的一面,又有民族歧视、压迫、掠夺的一面。前者主要发生在各民族人民间,后者则主要体现在剥削阶级集团
元初将领。初名抄儿赤。哈剌鲁氏。随父沙的居河南柳泉(今宜阳县西)。五岁为宋军所俘,年18,留刘整部下。中统二年(1261),随刘整归降蒙古,为管军百户。至元三年(1266),从破宋将夏贵于云顶山。五年
1685—1737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广安寺活佛。康熙二十三年(1684),吹萨嘎巴达彦齐活佛圆寂后确认其为呼毕勒罕转世者。三十三年(1694),在寺内坐床。三十六年(1697),以哈达五条、佛像一尊、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额尔德尼巴图尔珲台吉第四子。初驻牧于准噶尔地区。康熙十年(1671),噶尔丹自西藏归,杀车臣,逐卓特巴巴图尔。为避害,徙牧青海。依青海和硕特部。后别分旗置佐领,为青海
清末西双版纳傣族农民反土司斗争的领袖。勐海(今云南勐海)曼兴寨人。傣族。宣统元年(1909)四月,傣族人民欢庆傣历新年,勐海曼两、曼兴两寨因互换耕牛宰杀中发生争议,西双版纳土司刀柱国趁机敲诈双方白银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