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群婚

群婚

原始社会初期一群女子与一群男子互为夫妻的集团婚形式。亦称伙婚、多偶婚、集团婚、普那路亚婚等。存在于旧石器时代。最初阶段为血缘群婚,即任何男女可在同辈直系和旁系兄弟姐妹,以及年龄相近的异辈人中结为配偶,在同辈同龄人之间实行共夫共妻。当血缘群婚一旦将姐妹的子女分成2个婚姻级别,禁止同胞兄弟姐妹之间婚配时,血缘婚就演进为亚血缘婚。继之再排除从兄弟姐妹间的交配,将兄弟之子女也划分为2个新的级别,并禁止相互交媾,2个婚姻级别则发展为4个婚姻级别,或进而发展为8个婚姻级的级别婚。澳大利亚土著的级别婚即是典型例证。当一列或数列姐妹成为一个公社的核心,她们的同胞兄弟成为另一个公社的核心,而凡属于不同血缘家庭的级别之间相互通婚时,血缘婚就演进为※普那路亚群婚。氏族从普那路亚家庭中产生。普那路亚群婚进一步发展便是氏族群婚。其古老形态为二合氏族婚:甲氏族全体女子以乙氏族全体男子为夫,乙氏族全体男子以甲氏族全体女子为妻。也有行多氏族循环婚者。即甲氏族男子以乙氏族女子为妻;乙氏族男子不得以甲氏族女子为妻,而必须与丙氏族女子婚配;丙氏族男子则只能以甲氏族女子为配偶的单向循环婚。女子方面亦如此循环。任何形式的群婚,均在一定的通婚集团范围内进行,决非男女个人之间的自主婚配,其发展也非直线演进。我国某些族群在2个级别婚阶段,就进而发展为两合氏族群婚或3氏族循环婚。如陕西华县元君庙为二合氏族墓地。历史上华夏集团的小典氏与有��氏;神农氏与奔水氏,方雷氏与彤鱼氏,契丹的白马氏与青牛氏,以及党项族等,均存在过两个互婚的集团。陕西华阴横阵为3个氏族(或女儿氏族)墓地。古鲜卑人也有3氏族联姻。云南独龙族、景颇族、克木人残存着多氏族循环婚遗俗。众多少数民族中存在的交错从表婚,是二合氏族婚遗迹;单线姑表婚或舅表婚,为多氏族循环婚残痕。一些民族婚姻关系中存在的几姐妹与几兄弟互婚、姐妹共夫、兄弟共妻、妻姐妹婚、夫兄弟婚、母女共夫、舅甥共妻、父子共妻、朋友共妻、蒸报婚、姻媵婚等,有的系群婚残余,有的已非群婚,仍与群婚有渊源;男女婚前性自由、节日野合、女子婚后不落夫家等习俗,乃是群婚之遗风;部分蒙古、裕固、土族的“戴帐房头”、“指物婚”、“名义夫妻”等,亦系群婚遗俗。有学者主张,伙婚或普那路亚婚并非普遍形态,亦非群婚原生形态,而是在贵族中保留的一种群婚残余形式。还有学者认为,杂交是群婚的第一个发展阶段。

猜你喜欢

  • 元颢

    ?—529北魏宗室。字子明。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孙,北海王※元祥子。永平二年(509),袭父爵,封北海王。史称其“少慷慨,有壮气”。曾任龙骧将军、通直散骑常侍,转宗正卿、光禄大夫。迁都官

  • 硕德

    ?—1294?元朝将领。又译世德、拾得。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后裔,※乃燕之子。智敏有干才。中统(1260—1264)初年任宿卫,典朝仪。继任同知通政院事。以吾者、吉烈灭2部扰边,受命前往招谕,执

  • 景颇

    景颇语音译,意为“人”。部分景颇族自称。汉称“大山”。※景颇族中的一支系。主要聚居于云南省盈江县的支丹山、铜壁关、巨石关、普伦、邦瓦等地,还有部分散居于梁河县、瑞丽县、潞西县、陇川县的一些地区。语言属

  • 铁券

    古代奖赏殊功的凭据。以铁为之。以金朝为例,状如卷瓦。刻字画襕,以金填之。外以御宝为合,半留内府,另一半赏给有殊功者。

  • 科科热瓦特之战

    清军平定“七和卓”之乱的一次战役。道光二十七年(1847),卡塔条勒伙同克齐克罕条勒、塔瓦克尔条勒、萨比尔罕条勒、阿克恰干条勒、伊善罕条勒、倭里罕条勒等共7人,纠集1000精壮骑兵,先后突入图舒克塔什

  • 呕罕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呕罕卫、雅哈河卫。永乐五年(1407)底,呕罕河等处女真首领至京朝献。次年正月,与秃都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倭肯河流域。该卫与明朝关系密切,是著名的

  • 苏拉赫词典补稿

    书名。贾玛尔·卡尔希编撰。为对波斯文《苏拉赫词典》之增补。《苏拉赫词典》系作者根据朱哈里的阿拉伯文词典《语言之冠与阿拉伯文之美》于1282年编译而成。14世纪初年,作者又为该词典撰写了《补编》。其中保

  • 土主簿

    官名。主薄系知县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九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当地头人为土主簿,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令守土安民,进贡纳赋,奉调随官军征战。有关考核、承袭、革除、晋升、降调、品级事宜隶吏

  • 车根

    ?—1638后金时期蒙古茂明安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布颜图汗多尔济子。嗣为茂明安部部长(《蒙古游牧记》称其时始号所部为茂明安)。天聪七年(1633),台吉达尔玛岱衮

  • 国朝宫史

    书名。清乾隆七年(1742)奉敕撰,二十四年(1759)复命增修,二十六年(1761)书竣。1函10册,36卷。分圣训、典礼、宫殿、经费、官制、书籍等6门。是研究清代满洲宫廷史的重要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