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满语音译。“哈思户”意为“左方”,“额尔机”意为“边、侧”,“哈分布勒”意为“使通达”,“哈番”意为“官员”。清代通政使司机构中所设的左通政使。满缺,设一员。下设“左参议(官)”,满语“哈思户额
见“布智儿”(468页)。
渤海王国官员。文王大钦茂时官辅国大将军(兼将军)、玄菟州刺史兼押衙官、开国公。唐乾元二年(日本天平宝字三年,759)春,奉使聘日,与日本出使渤海兼赴唐迎藤源河清使高元度及日判官内藏全成等同行。海中遇大
1548—1604明代女书画家、剧作家。号湘兰,字元(或玄)儿,小字月娇。金陵(今南京市)人。回族。姊妹四人中最小,人称“四娘”。曾为秦淮歌妓,性喜轻侠。工笔札,通文辞。与文学家王稚登(百谷)友善。工
明代湖广永顺司土官。号中轩。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明辅次子。嘉靖六年(1527),袭宣慰使职。奉调随官军平广西思恩、南宁、浔州之乱,因功授昭勇将军。二十一年(1542),与酉阳宣
见“速不台”(1840页)。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海西女真的别称。明人、朝鲜人称“忽剌温”、“火剌温”。清人称“扈伦”、“呼伦”。明初为海西女真,后为扈伦四部。朝鲜史所称“忽剌温归顺者”、“忽剌温兀狄哈”等,系指扈伦四部之一乌拉部女真。初猎于黑龙江,
见“大司农司”(92页)。
藏语音译,吐蕃奴隶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统称。此称出现较早,据史载,大约在止贡赞普时已有此种称为“阐”的奴隶出现。至囊日松赞(吐蕃王朝创建者松赞干布之父)时,此种奴隶已成为普遍现象,且从单个奴隶的“阐”,